【A包】包头市社会福利院康复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2019-12-12
包头市社会福利院康复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社会福利院康复设备采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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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9〕3571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PDZC-19020 | ||||||||||||
评审日期: | 2019年12月11日 | ||||||||||||
公示日期: | 2019年12月12日 |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营业执照应具有与本项目有关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且投标人具有采购货物相应的供货、售后服务相关方面的能力和良好信誉; 3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6.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社会福利院 |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幸福南路3号 | ||||||||||||
采购人联系人: | 张艳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72-5900021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磐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治自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鼎丰丽景天下8017室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011101201090133535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车站支行 | ||||||||||||
项目负责人: | 白丽霞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5847120726 | |||||||||||||
采购文件: | .康复设备招标公告.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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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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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陈贺,高国勋,刘鹏飞,田桂华,张艳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社会福利院、内蒙古磐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内蒙古磐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