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土建部分工程施工采购结果公告
2019-12-11
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土建部分工程施工采购结果公告 |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土建部分工程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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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10107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2019CG-38 | ||||||||||||
评审日期: | 2019年12月11日 | ||||||||||||
公示日期: | 2019年12月11日 |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5、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 | ||||||||||||
采购人名称: | 水务局 | ||||||||||||
采购人地址: | 沙河镇 | ||||||||||||
采购人联系人: | 周金兰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50171669700000114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东友谊大街支行 | ||||||||||||
项目负责人: | l李菲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采购文件: | .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土建部分工程施工.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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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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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班淑珍,郝润生,胡建民,张海峰,闫美华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水务局、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