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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头市东河区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019-04-06

    包头市东河区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包头市复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对包头市东河区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包头市东河区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政采gjzfcg2019-012 2、招标内容:东河区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期限:1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以上要求属备查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内容;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 (4)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投标人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获取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叁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则不需要提供此项);(4)、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则不需要提供此项);(5)、“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6)、“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7)、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8)、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19年04月03日至2019年04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到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包头商会大厦1-1101室(招标部)提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投标人登记表》,获取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及购买方式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购买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4月23日上午09:3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 2、开标时间:2019年04月23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包头市复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于晓萍             李俊泽 联系电话:0472-6237469      13674771219                                                                                              2019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