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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固阳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管理办公室固阳县7.19水毁工程新建水源井工程采购公告

    2019-04-06
    固阳县7.19水毁工程新建水源井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固阳县7.19水毁工程新建水源井工程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8849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2019sg-07 采购目录: 工程类/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5、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一式二份:(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拟承包该项目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单位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7)“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证明;(8)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新建水源井工程;本项目共划分为八个标段,划分情况详见采购内容。工程地点:固阳县西斗铺镇、兴顺西镇、怀朔镇、金山镇。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9年04月03日 16: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04月11日 16:00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招标部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04月24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9年04月24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固阳县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 固阳县 采购人联系人: 王利强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812771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50171669700000114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东友谊大街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固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任明燕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10078 采购文件: 固阳县7.19水毁工程新建水源井工程.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1,160,000.00 b 1,160,000.00 c 1,160,000.00 d 1,235,000.00 e 1,235,000.00 f 1,160,000.00 g 1,160,000.00 h 1,21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10170110 工程 个 1.0 新建21水源井及水泵配套 10170126 工程 个 1.0 新建水源井21眼及水泵配套 10170139 工程 个 1.0 新建水源井21眼及水泵配套 10170191 工程 个 1.0 新建水源井16眼,深井2眼及水泵配套 10170150 工程 个 1.0 新建水源井16眼,深井2眼及水泵配套 10170196 工程 个 1.0 新建水源井21眼及水泵配套 10170206 工程 个 1.0 新建水源井21眼及水泵配套 10170213 工程 个 1.0 新建水源井22眼及水泵配套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固阳县水务局、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