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九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辅助设备采购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9〕3337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2019-CZ-1018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专用设备\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食品检测、监测设备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评标方式: | 纸质评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次招标需求; 3、投标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检测设备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生产厂商生产证明(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8、投标人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检验检测设备、试剂、耗材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9年10月18日 16:3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9年10月25日 17:00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与万青路交汇处民营经济发展大厦(工商联大厦)22层A5室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答疑会时间: | |
答疑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与万青路交汇处民营经济发展大厦(工商联大厦)22层A5室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9年11月05日 10:0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开标时间: | 2019年11月05日 10:0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采购人名称: | 九原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采购人地址: | 九原果园北墙 |
采购人联系人: | 苗晓雨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72-6887361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商会大厦22层2204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1170101040007437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骡马市支行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九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栾玉龙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2808189 |
采购文件: | 公告.docx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 11767663 | 货物 | 批 | 1.0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配套设备,详见采购清单。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九原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