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文链接
  • 关注项目
  • 打印正文
  •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智能语音识别技术项目

    2019-09-23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智能语音识别技术项目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智能语音识别技术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9831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政采FW2019-277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9年09月17日 17:30
    二、更正内容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智能语音识别技术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智能语音识别技术项目项目编号:政采FW2019-277 1、本项目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19年10月10日下午14:30整。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西侧第六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市检察院北侧政务大厅)。特此更正,望投标单位周知。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玮琦电话:0472-6866021 传真:0472-6866316 邮箱:zyzb6666@vip.163.com 2019年9月23日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09月24日 17: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10日 14:30
    开标时间: 2019年10月10日 14:30
    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青山区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 包头市自由路13号
    联系人: 刘涛
    联系电话: 3*****8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联系人: 王玮琦
    联系电话: 0472-6866021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青山区人民法院、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