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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汽车租赁服务竞争性磋商预审公告

    2019-08-29

      内蒙古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汽车租赁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汽车租赁服务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备字[2019]11163号

      采购文件编号:NMGX2019003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
    1汽车租赁服务1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8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预审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报名,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在有效期内的或在本项目预审公告发布时间后出具的);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原件;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原件;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8.提供本项目预审公告发布时间后“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记录截图。

    注:(1)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意一项,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08月27日至2019年09月0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

      地点:内蒙古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19楼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李宏然

      联系电话:0471-3292882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路

      邮政编码:010000

      联系人:王勐  联系电话:18847198899


      

    内蒙古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