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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鄂托克前旗昂素镇人民政府鄂托克前旗昂素镇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管理维护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2024-05-08

    鄂托克前旗昂素镇人民政府鄂托克前旗昂素镇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管理维护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8日

    一、项目编号:ESZCQQS-C-F-240036二、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昂素镇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管理维护服务项目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鄂托克前旗昂素镇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管理维护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鄂尔多斯市昂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昂素镇政府办公室213室 97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鄂托克前旗昂素镇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管理维护服务项目):

    服务类(鄂尔多斯市昂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运营服务 鄂托克前旗昂素镇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管理维护服务项目 主要为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营服务,具体包括两大类,分别为污水处理服务和管理运维服务 本项目承接主体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履行鄂托克前旗昂素镇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营服务的相关工作,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及实施。根据项目内需要提供的不同服务,确定相应具体标准及要求如下:(1)污水处理服务: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应当按照行业相关标准提供污水处理服务。(2)管理运维服务:设施、设备维护确保所有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营状态,同时能够按照相关质量标准处理污水和污泥,使其达到排放标准,与此同时,应当满足环保、安全生产等要求。具体要求如下:1一般要求:各岗位应有工艺系统网络图、安全操作规程等,并应示于明显位置;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按要求巡视检查设施、设备、仪器和仪表的运行情况;污水处理厂必须加强水质和污泥处理管理;污水处理厂应对各项生产指标、能源和材料消耗等准确计量;各岗位的操作人员应按时做好运作记录,应做到运行记录报表齐全、填写按时、准确、工整;操作人员发现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部门。2设施及设备标准:设施方面:无渗漏,表面无起鼓和脱落现象,油漆完好无锈蚀,堰口出水均匀,池面清洁,闸阀齐全,无跑冒滴漏现象,完好率>95%。设备方面:外观整洁干净,螺栓齐全牢固,转动部位不失油,电气设备符合安全要求,附属设备工作正常,整机运行平稳可靠,仪器仪表准确灵敏,完好率>95%。计量仪表方面:计量仪器仪表齐全、完好、准确。3水质分析标准:化验分析的项目及周期情况,由运营部统一规定污水处理厂的化验项目及周期,对于污水处理厂具备化验数据的数量、完整率和有效率均应达到95%以上。4安全管理标准: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规章制度齐全,安全检查有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决。操作现场有必备的安全防护措施,易发生事故处应设有警示牌。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按规定管理。项目运行管理1部门管理,包括体制建设、工作流程设置、绩效考核等工作。依据国家、自治区、本地区政府的相关制度或行业规定,并结合本地区污水处理的实际情况实施本项工作,做到员工责任分工明确、专业素质达标、工作流程清晰、奖惩得当,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事宜均有据可依,井然有序。制度建设方面除了行政制度外,还应建立健全的水质检测和监测制度,编写运行维护手册(内容包括成产运行,日常维护)。2后勤管理,包括物业、应急演练、物资管理、员工培训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对于污水处理厂后勤工作人员的职能要求进行任务分配及资格审核,对污水处理厂所有物资定期进行统计和管理工作,定期举办各类相关的应急演练以及员工培训工作,为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保驾护航。3财务管理,承接主体应当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财务核算,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对各类资金的统计、结算、分析工作,要做到数据准确、真实、透明。 本次购买服务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项目具体运营情况,由鄂前旗昂素镇政府决定是否继续。 在合作期内,承接主体就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主要包含:(1)应当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保证污水处理质量,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和监测制度,提供优质服务;(2)应当编制运营维护手册,维护污水处理厂各项设施设备,保证所有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营状态;(3)应当保证处理水量、处理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4)应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各部门人员分工明确、专业素质达标、工作流程清晰、奖惩得当,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事宜均有据可依,井然有序;(5)后勤管理工作应当严格按照行业标准执行,并应定期举办各类应急演练以及员工培训工作;(6)财务管理工作应当做到数据准确、真实、透明,并按照合同要求将当年运营成本明细报购买主体备案;(7)其他质量标准。具体服务质量标准以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签订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约定为主。 979,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闫宇慧、芒来、张叶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规定取费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鄂托克前旗昂素镇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管理维护服务项目): 1.468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鄂托克前旗昂素镇人民政府

    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

    联系方式:15047384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鄂尔多斯市金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

    联系方式:18947706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鄂尔多斯市金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8947706825

    鄂尔多斯市金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08日


    相关附件:
    鄂托克前旗昂素镇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管理维护服务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鄂尔多斯市昂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pdf 相关公告 字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