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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在《人民周刊》开展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结果公告

    2024-04-26

    一、项目编号:ESZCS-D-F-240057二、项目名称:在《人民周刊》开展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在《人民周刊》开展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北京九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0号银海大厦四层北411室 1,199,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在《人民周刊》开展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

    服务类(北京九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广告宣传服务 在《人民周刊》开展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 我方将在《人民周刊》为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品牌形象进行宣传推广,并负责宣传版面的排版、设计、刊登。 2024年,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在《人民周刊》上开展6期鄂尔多斯市整体形象宣传,每期投放一个彩色通版(两个彩色版面),规格:宽436mm×高284mm。重点宣传推广全市文化旅游工作措施及成效,充分展示文化旅游发展成果,进一步树立暖城鄂尔多斯文旅形象。 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2024 年(服务期内),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在《人民周刊》上为鄂尔多斯市开展6 期彩色通版(两个彩色版面),规格:宽436mm×高284mm的整体形象宣传,重点宣传推广全市文化旅游工作措施及成效,充分展示文化旅游发展成果,进一步树立暖城鄂尔多斯文旅形象。我方将根据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供的宣传材料进行排版、设计、刊登及后期样刊邮寄等。 1,199,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惠(采购人代表)、韩建强、刘新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单位的中标价为基数,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服务”类)规定的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在《人民周刊》开展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 1.799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联系方式:0477-8588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宏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联系方式:18504779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8504779969

    内蒙古宏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6日


    相关附件:
    在《人民周刊》开展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报价明细附件.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北京九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