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通辽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定点合作租赁机构项目结果公告
2023-12-20
通辽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通辽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定点合作租赁机构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0日 一、项目编号:TLSZCS-G-F-230207二、项目名称:通辽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定点合作租赁机构项目三、采购结果合同包1(通辽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定点合作租赁机构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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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公务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明仁大街西段(科尔沁办事处六委)1幢2层 | 11,085,201.09元 |
合同包1(通辽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定点合作租赁机构项目):
服务类(通辽市公务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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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通辽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定点合作租赁机构项目 | 满足项目内全部内容 | 定点合作租赁机构应保障用车单位申请的公务用车正常出行,保障公务用车全天候运转,节假日等时间需执行轮班制度;司勤人员遵纪守法熟悉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满足项目内全部内容 | 一次采购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合同履行完毕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 满足项目内全部内容 | 11,085,201.09 |
丁磊(采购人代表)、万宏宇(采购人代表)、冯慧贤、王玉英、阿古拉、张治军、郭大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通辽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定点合作租赁机构项目): 10.325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通辽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通辽市新城区行政中心1号楼11楼
联系方式:04758836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内蒙古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通辽市胜利北路与凤凰山大街交汇欢乐河岸地块五南03#
联系方式:0475-63455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时振刚
电话:0475-6345555
内蒙古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
相关附件:
通辽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定点合作租赁机构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通辽市公务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pdf 相关公告 字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