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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集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职工食堂邀请招标预审公告

    2019-07-29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采用邀请招标,采购关于集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职工食堂。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关于集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职工食堂

      批准文件编号:集财购准(2019)123号

      采购文件编号:JZC2019-邀F003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
    1集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职工食堂1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2178739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并具备以下特定预审条件:二十二条规定的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资料:1、经营范围内需含有餐饮服务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2、投标人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从事餐饮行业《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3、同一法人代表(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提供开户许可证;5、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的原件;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报名截止日前投标人最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投标报名截止日前投标人最近一次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养老、医疗、工伤任意一种,提供专用凭据或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保的报价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8、2018年度第三方出具的合格的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人可提供财务报表)9、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所有资质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供应商公章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经审查合格后,填写《预审报名供应商登记表》,递交的证件、资料及印章有造假嫌疑不予接受报名,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07月30日至2019年08月0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

      地点: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大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333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大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333室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张婷婷、荆莹

      联系电话:0474-8305226

      采购单位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贾炜  联系电话:18247471688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