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购买警服询价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局委托,采用询价,采购购买警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购买警服
批准文件编号:7119003282
采购文件编号:0651-19020909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1 | 制服 | 1 | 1 | 479874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18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经营能力; 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供应商报名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供应商为公安部装备财务局《2015年度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中的生产企业,经检验合格的品种方可参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接受: (1)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信用查询网站截图; (5)开户许可证; (6)近半年给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及近半年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 (7)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9)入选《2015年度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证明。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07月29日至2019年08月0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七层。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七层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任轩楷
联系电话:04713255281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冯旺 联系电话:04715277077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