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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污染治理服务(资格后审)竞争性谈判预审公告

    2019-07-18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水污染治理服务(资格后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水污染治理服务(资格后审)

      批准文件编号:宁财购准字(电子)[2019]00169号

      采购文件编号:NZC2019—F016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
    1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镇水域治理服务1为宁城县天义城区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提供检测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413657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的企业均可报名。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本公告第三条“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内容系资格预审网络模板,无法与本采购项目资格后审方式同步变更,故本公告第三条内容不适用于本采购项目。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核,即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企业不需要提前报名,磋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本公告第二条第5项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磋商资质、磋商资料、响应文件直接参加磋商。磋商人参加磋商前须递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并按本磋商文件第七章格式七填写《资质证明材料提交登记表》,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递交:(1)以下资料原件,复制件胶订在响应文件中,原件在磋商小组审核后退还: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以上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④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2)无论磋商企业成交与否,以下资料均留存交易中心:①磋商函;(见第七章格式一)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第七章格式三)③磋商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等书面声明原件;(见第七章格式八)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布和获取;本采购项目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采购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并在公告后附的附件内发布本采购项目磋商文件,文件发布日期为: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25日,请供应商自行下载获取。5、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磋商人必须在2019年7月30日上午8:00-8:30将本公告第二条要求的资料及响应文件送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具体地点详见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逾期递交的资料及响应文件拒绝接收。6、评审开始时间地点和参加人; 2019年7月30日8:30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本采购项目在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评标室进行评审磋商,磋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到场磋商。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07月19日至2019年07月2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

      地点: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城县天义镇花园街92号

      邮政编码:024200

      联系人:李政烨

      联系电话:0476-4257722

      采购单位名称: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城县天义镇

      邮政编码:024200

      联系人:周显军  联系电话:0479-4272178


      相关附件:
      F016宁城县住建局城镇水域治理服务:F016宁城县住建局城镇水域治理服务.doc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