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情指中心采购4G、5G执法记录仪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2-03-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TZCS-G-H-220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情指中心采购4G、5G执法记录仪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3月31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采购4G、5G执法记录仪):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代理服务费变更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本项目是以统招分签的形式签署采购合同,实际供货数量为388部,供货金额为154.16万元,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为23124元,更正为:本项目是以统招分签的形式签署采购合同,实际供货数量为388部,供货金额为154.16万元,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为17343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采购4G、5G执法记录仪)代理服务费金额:2.3124(万元),更正为:1.7343(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3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名称:包头市公安局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1号
联系方式:0472361911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包头市宏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创业园区A-10-01室
联系方式:181472767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春梅
电话:18147276711
包头市宏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