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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头市公安局情指中心采购4G、5G执法记录仪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2-03-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TZCS-G-H-220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情指中心采购4G、5G执法记录仪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3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采购4G、5G执法记录仪):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代理服务费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本项目是以统招分签的形式签署采购合同,实际供货数量为388部,供货金额为154.16万元,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为23124元,更正为:本项目是以统招分签的形式签署采购合同,实际供货数量为388部,供货金额为154.16万元,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为17343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采购4G、5G执法记录仪)代理服务费金额:2.3124(万元),更正为:1.7343(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3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包头市公安局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1号

    联系方式:0472361911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包头市宏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创业园区A-10-01室

    联系方式:181472767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春梅

    电话:18147276711

    包头市宏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