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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市本级][公开招标][施工]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图书馆装修改造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2021-10-14

    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图书馆装修改造项目施工

    变更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委托,于2021年10月11日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tongliao.gov.cn)、内蒙古自治区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发布了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图书馆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编号:招标编号:H4200004366001556001)的招标公告并发布了招标文件,现对以下内容做出变更:

    一、将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12偏离项、投标人须知中第9.5条重大偏差项”变更为“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等规定,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地响应,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

    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8、投标报价经评委会认定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可以认定为串标,围标的情况;

    10、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11、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12、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3、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写明废标条款。各单位不得在招标文件中,另外自行规定废标条款,特殊项目确需要理性规定的,应当事先将增加的条款及条款的解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同意后方可写入招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废标条款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废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作为判定废标的依据。”

    二、将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第10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变更为“10.1为积极响应国家推广绿色建筑的号召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本项目以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要求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采用绿色建材、利用绿色施工工艺、应用BIM技术提升工程质量,若在施工中违背了上述要求则施工合同自动解除,且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中标人已经在投标文件中响应招标文件,但在完成中标项目时未按照合同约定兑现上述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承诺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10.2投标人经查实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

    (2)近一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10.3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将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领取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变更为“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领取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