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矿区公安分局公务车购置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白云矿区公安分局公务车购置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9〕2795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2019CG-89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6月24日 10:18 | 开标时间: | 2019年07月08日 09:30 | |
二、更正内容 白云矿区公安分局公务车购置(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9〕2795号),于2019年6月24日—7月1日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该项目的招标公告,截止到2019年7月1日17:30投标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不满足开标条件,故本项目废止! | 附件: | | |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白云区公安局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白云 | 联系人: | 周鹏莲 | 联系电话: | 13020433912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 联系人: | 杜红 | 联系电话: | 5110078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白云区公安局、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