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鄂托克旗委员会宣传部鄂托克旗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及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结果公告
合同包11(居民小区外墙、户外造型、楼道氛围营造、楼层指引公益广告牌等设计制作3):
废标理由:鄂托克旗金禾广告装饰部为本项目第九包第一推荐候选人,鄂托克旗特润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第八包第一推荐候选人,鄂托克旗乾豪广告部为本项目第十包第一推荐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主要商务要求中其他项内容规定,以上三家均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合同包17(背街小巷等其他点位氛围营造设计制作):
废标理由:鄂托克旗艺萌广告部公司名称与营业执照不符。
合同包18(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品设计制作):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1(居民小区外墙、户外造型、楼道氛围营造、楼层指引公益广告牌等设计制作3):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合同包17(背街小巷等其他点位氛围营造设计制作):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合同包18(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品设计制作):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杨永胜(采购人代表)、马海琴、赵强、胡静、白亮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公司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中标总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交纳中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1(居民小区外墙、户外造型、楼道氛围营造、楼层指引公益广告牌等设计制作3):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17(背街小巷等其他点位氛围营造设计制作):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18(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品设计制作):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称:中共鄂托克旗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
联系方式:1874771324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鄂尔多斯市巨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都斯图路北农行东100米处
联系方式:1564873237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涛
电话:15648732377
鄂尔多斯市巨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