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自治区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维修改造的复函》(内管字〔2020〕26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2.建设规模: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A、B、C座楼内维修改造,总建筑面积17782.85㎡,维修改造建筑面积12623.57㎡,其中A座维修改造建筑面积5471.18㎡,檐高37.15m;B座维修改造建筑面积3758.60㎡,檐高14.65m;C座维修改造建筑面积3393.79㎡、檐高14.65m。
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石化路。
4.本工程投资额:1557万元。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维修改造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6.计划工期: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10月7日,共计12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和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注:1.以上所要求的条件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
2.拟派项目经理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指在本招标项目以外的招标人向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以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的书面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若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项目经理为本招标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且过程中未依法依规履行项目经理变更手续,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即认定其有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网站(http://www.nmggcztb.cn)-“通知公告”栏目于2021年1月8日发布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发布。潜在投标人自行在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该网站-“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电子交易系统采用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首次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注册账户并完善基本信息后在工作日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激活使用。已办理内蒙古自治区互认CA数字证书的用户可以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互认系统直接登录,无需再次注册。具体办理方式可至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查阅对应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CA办理操作手册》。
4.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由其账户以转账、网银或电汇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费至以下银行账户:
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汇款时备注残联维修改造+联系电话):
户 名: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51179100018010067191
开 户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行 号:301191000013
联系电话:0471-6235889
(2)招标文件交费时间:2021年5月8日8:00至2021年5月12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5.技术咨询
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致电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软件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471-5332612。
(2)现场技术支持: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9楼。
6.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审核其资质、条件和能力等内容,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的相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5月31日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
2.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对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号)第三十一条执行。
3.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的情形:
(1)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招标文件费的。
(2)逾期上传的。
(3)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
(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5月31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内蒙古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大楼9层6号开标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3.开标网址: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请开标现场人员服从中心工作人员安排,如在此过程中出现违反有关防疫规定的行为,将通知有关部门做出严肃处理。
七、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1.发布媒介: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
2.发布时间:2021年5月8日-2021年5月12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石化路
联 系 人:贾军
联系电话:0471-6490124
招标代理: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楼1102室
联 系 人:刘艳虹、田野
联系电话:0471-6244103
传 真:0471-6235886
电子邮箱:nmgxz02@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