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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新建教学楼及附属设施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2021-04-15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新建教学楼及附属设施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新建教学楼及附属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投字〔2019〕850号)、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新建教学楼及附属设施初步设计的批复》(内发改投字〔2020〕39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发改委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及自治区财政资金。
    使用单位为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新建教学楼及附属设施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
    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苏力德街以南、鼓楼西路以西。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2726.53平方米。
    4.本工程投资额:约906万元。
    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6.计划工期: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12月15日,共计213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和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近三年内在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作为招标人的项目投标活动中,被依法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依法查实的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额为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
    3.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注:1.以上所要求的条件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
    2.近三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15日;
    3.近五年是指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15日;
    4.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若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有矛盾之处又无相关证明材料,则该业绩不符合要求。类似项目完成时间以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5.拟派项目经理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指在本招标项目以外的招标人向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以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合格的书面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
    若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项目经理为本招标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且过程中未依法依规履行项目经理变更手续,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即认定其有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网站(http://www.nmggcztb.cn)-“通知公告”栏目于2021年1月8日发布的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发布。潜在投标人自行在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该网站-“
    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电子交易系统采用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首次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注册账户并完善基本信息后在工作日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激活使用。
    已办理内蒙古自治区互认CA数字证书的用户可以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互认系统直接登录,无需再次注册。具体办理方式可至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查阅对应的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CA办理操作手册》。
    4.招标文件出售
    (1)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由其账户以转账、网银或电汇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费至以下银行账户:
    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汇款时备注社会主义学院智能化+联系电话)
    户    名: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51179100018010067191
    开 户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行    号:301191000013
    联系电话:0471-6235889
    (2)招标文件交费时间:2021年4月16日8:00至2021年4月20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5.技术咨询
    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致电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软件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471-5332612。
    (2)现场技术支持: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9楼。
    6.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审核其资质、条件和能力等内容,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的相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5月10日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
    2.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对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号)第三十一条执行。
    3.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的情形:
    (1)逾期上传的。
    (2)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
    (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5月10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内蒙古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大楼9层2号开标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3.开标网址: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投标人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参加开标会议。
    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请开标现场人员服从中心工作人员安排,如在此过程中出现违反有关防疫规定的行为,将通知有关部门做出严肃处理。
    七、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1.发布媒介: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
    2.发布时间:2021年4月16日-2021年4月20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使用单位: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
    联 系 人:张丽霞
    联系电话:13948534207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12楼1218室
    联 系 人:王佳、赵诣
    联系电话:0471-6512637/6525479

    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 系 人:赵永波、李春亮、王海洋
    联系电话:0471-6235889/6235886/6244103
    传    真:0471-6235886
    电子邮箱:nmgxz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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