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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四次)成交结果公告

    2021-03-10

    一、项目编号:ESZCDS-C-F-200121.1B3二、项目名称: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四次)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车辆租赁服务一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鄂尔多斯市凯至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苑农民安置小区3栋-1-113 71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车辆租赁服务一包):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1、供应商应具备汽车租赁和实际承运的经验和应急能力,能开具合法的正规发票2、供应商必须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有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具备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定期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和保养工作。3、租赁公司具备优质的服务保障能力,取得良好的服务声誉,法人在政府招投标中无不良纪录。4、供应商所提供的租赁车辆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标志。5、对所租赁车辆安全气囊的要求:前排驾驶员及乘客必须配有安全气囊。6、对所租赁车辆五座车发动机排量的要求:自然进气发动机,排量≧1.8;增压发动机,高功率≧1.4。7、对所租车辆七座车发动机排量的要求:自然进气发动机,排量≧2.4,增压发动机,排量≧2.0。8、供应商所提供的租赁车辆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驾乘人员保险。9、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必须为供应商自有的车辆。所提供车辆必须车况良好、内饰整洁、无异味。10、供应商所提供车辆数量:五座车和七座车均在六辆以上,保证租赁期间因车辆故障等原因在1小时之内向中标单位调换车辆,不影响巡察工作的正常运行 1、供应商应具备汽车租赁和实际承运的经验和应急能力,能开具合法的正规发票 预计使用期限245天 1、供应商应具备汽车租赁和实际承运的经验和应急能力,能开具合法的正规发票 71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明、 苏冬梅、 丁志光、 李建文、 刘金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车辆租赁服务一包):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联系方式:838121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联邦大厦银座9楼

    联系方式:0477-8169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茗超

    电话:0477-8169166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03月10日


    相关附件: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四次)报价明细附件.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申明函(鄂尔多斯市凯至汽车租赁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