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政务服务局计算机网络设备[变更公告]
关于奈曼旗政务服务局计算机网络设备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2020年12月28日内蒙古鼎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奈曼旗政务服务局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tongliao.gov.cn)上发布了奈曼旗政务服务局计算机网络设备(项目批准/备案文号:奈财购备字(电子)【2020】00079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公告中的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参与开评标活动需具有“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和《投标人承诺书》。
参与项目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关注变更公告,如奈曼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最新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变更公告的形式通知潜在投标人,不在发布澄清文件。(具体见附件1)
更正为: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参与开评标活动需提供证明材料、内蒙古自治区居民电子健康卡(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承诺书、通辽市外来奈人员须提供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等资料及要求详见附件。(具体见附件1)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