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阳县昆都仑河河道治理工程勘测设计更正公告 |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固阳县昆都仑河河道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20〕5256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0773-2041GNNMFWCS361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12月31日 09:55 | 开标时间: | 2021年01月11日 13:50 | |
二、更正内容 原公告为: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1年01月11日10:00分(北京时间)前 磋商时间 2021年01月11日10:00分(北京时间) 变更为: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1年01月11日13:50分(北京时间)前 磋商时间 2021年01月11日13:50分(北京时间) | 附件: | | |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固阳县水务局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固阳县金山镇工农路2号 | 联系人: | 张永飞 | 联系电话: | 15924424653 15924424653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号楼A座1905室 | 联系人: | 刘蕾 | 联系电话: | 18204851527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固阳县水务局、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