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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包】包头市市控空气自动监测站耗材采购及维修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2020-12-09
    包头市市控空气自动监测站耗材采购及维修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市控空气自动监测站耗材采购及维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20〕5045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政采CG2020-242
    评审日期: 2020年12月09日
    公示日期: 2020年12月09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信用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1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2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接受。(1)出示法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3)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4)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采购人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生态环境监测站
    采购人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建华南路6号
    采购人联系人: 石燕
    采购人联系方式: 519181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500171669105250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项目负责人: 卢星宇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20年12月09日 1,198,200.00 内蒙古普瑞洁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九原白音席勒镇黄草洼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郭俊刚、董俊岭、卢振国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生态环境监测站、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