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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酒厂区块棚户区改造房屋拆除及渣土清运工程的资格预审公告

    2020-10-25

      内蒙古国盛诚安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本级)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白酒厂区块棚户区改造房屋拆除及渣土清运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白酒厂区块棚户区改造房屋拆除及渣土清运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7120018902

      采购文件编号:国盛【2020】-CG05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
    1拆除工程1白酒厂区块棚户区改造房屋拆除及渣土清运160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依据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营业范围须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三证合一);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4、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5、其他材料 : 5.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5.3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报名截止日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 5.4供应商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银行开户信息。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2、以上资料必需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二套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A4纸)。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胶装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以代理公司报名截止时间为准)的报名申请资料将被拒绝。 3、通过用户名密码网上报名的供应商须在公告期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以上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否则报名无效;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天府花园2号写字楼1404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国盛诚安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天府花园2号写字楼1404室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周建鸿

      联系电话:15148068324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本级)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张永革  联系电话:13947115000


      

    内蒙古国盛诚安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