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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尔山市公安局智能化执法办案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设备采购询价招标公告

    2020-10-19

      内蒙古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受阿尔山市公安局委托,采用询价,采购智能化执法办案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设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智能化执法办案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设备采购

      批准文件编号:阿财购准字(电子)【2020】00469号

      采购文件编号:XAHF2020-030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智能化执法办案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设备采购1详见磋商文件654530.5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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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5、拒绝列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提出申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到内蒙古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6日 上午 09:00:00

      投标地点: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内蒙古地矿八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6日 上午 09:00:00

      开标地点: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内蒙古地矿八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地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内蒙古地矿六楼

      邮政编码:137400

      联系人:霍利鹏

      联系电话:15648217016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详见询价文件

       开户行:详见询价文件

       账号:详见询价文件

      采购单位名称:阿尔山市公安局

      地址:兴安盟阿尔山市

      邮政编码:137400

      联系人:季女士

      联系电话:15148285977


      

    内蒙古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