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红十字会家属楼小区加装电梯EPC项目更正公告 |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红十字会家属楼小区加装电梯EPC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20〕10954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ZY-ZFCG-XT-2020-0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10月14日 15:00 | |
二、更正内容 各投标单位: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5条的5.1.2项规定更正为: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要求: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否则无效; 2)若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否则无效。原公告及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10月21日 17: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11月04日 09:20 | 开标时间: | 2020年11月04日 09:20 | 附件: | | 替换项目采购文件: | A包采购文件: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红十字会家属楼小区加装电梯EPC项目.pdf | |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土路街道办事处 | 单位地址: | 包头稀土高新区阿拉坦汗大街19号专家公寓楼A座 | 联系人: | 陈树权 | 联系电话: | 15561096307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 联系人: | 王蓉 | 联系电话: | 0472-5199098-802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土路街道办事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