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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扎赉诺尔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专用车辆竞争性磋商预审公告

    2020-10-13

      内蒙古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扎赉诺尔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专用车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专用车辆

      批准文件编号:扎财购准字(电子)【2020】00067号

      采购文件编号:NHCGZ2020-28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
    1扎赉诺尔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专用车辆2详见附件580000
    2扎赉诺尔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专用车辆1详见附件79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次采购招标要求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相关营业范围,具备生产或销售的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 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到内蒙古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2、供应商需提供报名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3份及以下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单位近1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单位近1年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纳税凭证为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报名人需携带单位为其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等文件,否则不予接收。 注:(1)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3份。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3)证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4)报名时需下载附件《供应商登记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下载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

      地点:内蒙古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满洲里市世纪大道凤凰城售楼处东门一楼

      邮政编码:021400

      联系人:廖志雪

      联系电话:0470-3917171

      采购单位名称:扎赉诺尔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扎赉诺尔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邮政编码:021400

      联系人:张立  联系电话:0470-6524608


      相关附件:
      供应商登记表:供应商登记表.doc
      扎赉诺尔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专用车辆竞争性磋商预审文件:扎赉诺尔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专用车辆竞争性磋商预审文件.doc

    内蒙古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