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的更正公告
2020年08月21日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202008130012)的资格预审公告,因由于询价通知书内,第一包中技术参数需要更正,现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继续完成此项目招标工作,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公告中的第1包技术规格、参数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更正为详见询价通知书。
原公告中的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08月24日-2020年08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更正为2020年08月27日-2020年08月3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2020年08月26日
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询价预审公告
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委托,采用询价,采购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202008130012
采购文件编号:AQJYZX-2020XJ064-HW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1 | 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 6 | 详见询价通知书 | 600000 |
2 | 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 2 | 详见询价通知书 | 36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08月24日至2020年08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
地点: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阿鲁科尔沁旗天元大街市场监督管理局4楼
邮政编码:025550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0476-7274042
采购单位名称: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
地址:天山镇
邮政编码:025550
联系人:谢芳 联系电话:15703617779
相关附件:
公告: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询价公告.docx
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