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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

    2020-07-28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7120017901

      采购文件编号:ZHYB-FW-2020-0728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
    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1统一业务系统2.0系统192177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圆满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如出现投标将被拒绝。(操作流程:进“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进入“高级检索”,在 “全文检索”中输入单位全称,在“案由”选项中点选 “贪污贿赂”子目中的“单位行贿”子目,选择后进行检索);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5、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预审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投标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4)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7)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据截图,并打印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查询时间截止到开标之前); (8)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关于投标企业信用记录查询记录的证据截图,并打印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查询时间截止到开标之前);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注: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资格预审要求:资格预审期间供应商携带上述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叁份加盖公章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厦F座2028 进行资格预审。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07月29日至2020年08月0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

      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厦F座2028。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厦F座2028

      邮政编码:010070

      联系人:靳工

      联系电话:13347137539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与东二环交汇口西北角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郭俊德  联系电话:518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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