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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呼和浩特市湿地公园管理处园林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2020-07-19

      内蒙古融创利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湿地公园管理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园林安保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园林安保服务

      批准文件编号:7120012450

      采购文件编号:RCLH-Z20018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
    1园林安保巡护服务1详见附件80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投标单位报名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者,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3.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 4.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任何部分转包给其他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需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8.投标单位符合以上资格性要求方可进一步参加本项目。 9.资格预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被授权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被授权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4)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行行号说明; (5)提供2019年7月-2019年12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6)提供2019年度为公司员工缴纳保险的证明材料; (7)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 注:投标单位满足资格要求后在我公司现场审查证件原件。提交的复印件需与证件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名,不予接收(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复印件提交要求:上述需提供的材料加盖投标企业公章、胶装、提供数量1套。 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时间一致,请投标单位预留网上报名的时间。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07月20日至2020年07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30—11:30时,下午14:30—16:30时。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B座1306。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融创利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B座1306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图亚、马斌

      联系电话:04713257162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湿地公园管理处

      地址:玉泉区小黑河镇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李浩榕  联系电话:15034924888


      

    内蒙古融创利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