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文链接
  • 关注项目
  • 打印正文
  • 赛罕区政务服务局网络数字化监控系统建设的资格预审公告

    2020-07-13

      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政务服务局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赛罕区政务服务局网络数字化监控系统建设。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赛罕区政务服务局网络数字化监控系统建设

      批准文件编号:7119003643

      采购文件编号:NMYZ-2020Z-0705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
    1视频监控设备1见明细2029008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其他材料 (1)近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2)近1年连续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近1年(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具有融资性度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试点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声明; (6)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7)供应商须同时具有电子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投标单位需登陆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网(http://111.235.156.218:7005)进行网上报名,并在公告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以上纸质资料,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交纳采购文件费。在公告期内登录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网(http://111.235.156.218:7005),进入委托采购系统,上传并提交采购文件费缴纳凭证,下载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07月13日至2020年07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政务服务局308、309、310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政务服务局308、309、310室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徐智远、张佳

      联系电话:13847102304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政务服务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政务服务局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哈图  联系电话:04715184997


      

    内蒙古亿正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