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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务服务局关于集宁区电子政务外网机房和网络改造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的更正公告

    2020-07-12

      2020年06月30日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务服务局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关于集宁区电子政务外网机房和网络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集)财购准(2020)34号)的资格预审公告,因集宁区电子政务外网机房装修和网络改造,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公告中的第1包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集宁区电子政务外网机房和网络改造,更正为集宁区电子政务外网机房装修和网络改造。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2020年07月01日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务服务局关于集宁区电子政务外网机房和网络改造项目询价预审公告

      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务服务局委托,采用询价,采购关于集宁区电子政务外网机房和网络改造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关于集宁区电子政务外网机房和网络改造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集)财购准(2020)34号

      采购文件编号:JZC2020-询H00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
    1集宁区电子政务外网机房和网络改造1详见采购文件要求871219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合同的等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缴纳凭证、票据等证明材料或免缴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8、提供网站安全云防护服务的相关技术资料或网络通讯软硬件采购安装服务的技术资料;9、投标人其企业的经营范围应符合本项目的相关条件,不可超出登记机关所许可的经营范围;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设分包。 供应商认定采购需求的指标或要求有倾向性、歧视性等问题,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中心等相关部门提出。 资格预审要求:资格预审期间供应商携带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红色公章(以邮寄方式在报名前递交。邮件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2号楼333办公室)进行资格预审。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07月01日至2020年07月0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

      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东大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333室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荆莹

      联系电话:0474-8305226

      采购单位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务服务局

      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李树清  联系电话:0474-8810085


      

    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