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农牧业局五原县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提升改造工程建设PPP项目服务公开招标预审公告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五原县农牧业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五原县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提升改造工程建设PPP项目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五原县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提升改造工程建设PPP项目服务
批准文件编号:五财购准【2017073】
采购文件编号:ZS-QCCH-P-2017-010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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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五原县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提升改造工程建设PPP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612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独立法人的注册资本在人民币3000.00万元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每一成员的注册资本≥3000.00万元×联合体内所占股份比例)。(详见附件) (1)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壹级施工资质和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则牵头人至少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壹级施工资质)。 (2)业绩经验: 自2012年1月1日以来,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至少有一个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00万元(含)的类似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的业绩或一个单项合同不低于人民币6000.00万元(含)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由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 3.1.6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2.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参与人的身份参与。 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2.3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出资。 3.3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04月17日至2017年04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30时。
资格审查地点: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四、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何鹏程 何海燕
联系电话:0471-5223619/15344112549
采购单位名称:五原县农牧业局
地址:五原县110国道葵花广场对面农牧业综合办公大楼
邮政编码:015100
联系人:白五兵
联系电话:13848741923
相关附件:
预审公告:五原县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提升改造工程资格预审公告.doc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