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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清水河县人民法院清水河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预审公告的更正公告

    2020-07-12

      2016年07月18日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清水河县人民法院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清水河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清财购准字【2016】30号)的资格预审公告,因原电话号码错误,予以更正,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公告中的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471-3266286,更正为0471-3255286。

      原公告中的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471-7921021,更正为0471-7912021。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2016年07月20日

    清水河县人民法院清水河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询价预审公告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清水河县人民法院委托,采用询价,采购清水河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清水河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清财购准字【2016】30号

      采购文件编号:0651-161317/Z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
    1前台显示系统1详见附件36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应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5、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报名时,供应商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报名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07月18日至2016年07月2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

      资格审查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8层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轨道交通部。

      四、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8层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高宏

      联系电话:0471-3266286

      采购单位名称:清水河县人民法院

      地址:清水河县

      邮政编码:011600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471-7921021


      相关附件:
      主要技术参数:主要技术参数.xlsx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