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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头市第九中学厕所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2020-07-07
    包头市第九中学厕所改造项目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市第九中学厕所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20〕10776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JGZFCG2020-019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20年06月22日 15:30
    二、更正内容
       包头市第九中学厕所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补课班卫生间改造-土建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第14号里脚手架的工程量为198.46,发展中心卫生间改造-土建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第14号金属(塑钢)门的工程量为43.07,社团活动中心一层南卫生间改造-土建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第14号里脚手架的工程量为118.2。望各投标单位周知!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06月30日 15: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07月13日 09:20
    开标时间: 2020年07月13日 09:20
    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第九中学
    单位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乌兰道17号
    联系人: 李海燕
    联系电话: 2166288 15848201800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北体育公园生态大厦-1709号
    联系人: 任补补
    联系电话: 0472-6165098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第九中学、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