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石拐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中心采购鼠疫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项目开标时间变更更正公告 |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石拐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中心采购鼠疫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20〕4143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ZY-ZFCG-SG-2020-0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06月28日 09:00 | 开标时间: | 2020年07月20日 10:00 | |
二、更正内容 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上午10:00,开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第八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 附件: | | |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石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石拐区喜桂图新区向阳路 | 联系人: | 贺静 | 联系电话: | 0472-8720878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 联系人: | 任宣臣 | 联系电话: | 0472-5199096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石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