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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执法执勤公务用车加油服务 |
技术参数 | 1、本次采购以92#国标汽油、95#国标汽油、0#柴油、—35#柴油价格优惠率报价; 2、投标方加油机、油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投标方92#国标汽油、95#国标汽油,-35#国标柴油、0#国标柴油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采购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2、投标方资格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之条件;3、加油服务所在地范围要求:呼和浩特市二环路以内;4、必须从每年10月份到来年4月份随时能加-35#柴油;5、提供加油专用通道等其它服务。 |
合同条款 | 1、本次燃油采购、加油服务项目为期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投标方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准则的行为; 3、投标方加油机、油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4、甲方在具体充值加油时同时享受同时期乙方的普惠内容; 5、结算方式:采用IC卡预充值的方法进行结算,由财政统一支付; 6、合同期内按本次中标价格优惠率进行充值或结算。 |
付款方式 | 财政统一支付 |
评分标准 | 综合评分法:价格部分:30分;技术部分:52分;商务部分:18分。详见附件 |
商务要求 | 投标方须具备相应规模和资质能保证采购方的合同权益。 |
验收标准 | 中标后由采购方和中标方根据国家相关标准配合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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