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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包】昆都仑区人民法院专用智能档案装备采购及集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2020-04-14
    昆都仑区人民法院专用智能档案装备采购及集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昆都仑区人民法院专用智能档案装备采购及集成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20〕3942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NMGZC2020-Z010-H003
    评审日期: 2020年04月13日
    公示日期: 2020年04月14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供货、服务能力;(2)响应供应商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3)响应供应商应具有公共安全与防范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4)响应供应商应具有在档案室进行设备安装许可的涉密系统集成资质(系统集成);(5)响应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时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7)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磋商时必须出具响应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受贿查询结果截图(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行贿记录的视为无效响应,采购人将予以拒绝。
    采购人名称: 昆区法院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昆都仑区稀土大街与丰盈道交叉口东
    采购人联系人: 李春光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522973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甘德尔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34619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人民南路支行
    项目负责人: 陈雷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竟争性磋商采购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20年04月13日 1,362,000.00 内蒙古特润实业有限公司 包头稀土开发区青工南路13号特润办公楼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刘海科,张继红,张文欐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昆区法院、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