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阳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更正公告 |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固阳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改造工程(一期)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20〕10564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JNZC2020-03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04月03日 23:00 | |
二、更正内容 固阳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改造工程(一期)F包标段资质由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变更为凿井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望各投标单位周知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04月13日 23: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04月24日 09:30 | 开标时间: | 2020年04月24日 09:30 | 附件: | | |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固阳县水务局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固阳县金山镇工农路2号 | 联系人: | 张永飞 | 联系电话: | 15924424653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包头乐园东门南200米处2号楼三层 | 联系人: | 牛群 | 联系电话: | 0472-2799716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固阳县水务局、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