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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31
    昆都仑区人民法院专用智能档案装备采购及集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昆都仑区人民法院专用智能档案装备采购及集成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20〕3942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NMGZC2020-Z010-H003
    采购目录: 货物类\专用设备\执法部门专用设备及用品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评标方式: 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供货、服务能力;(2)响应供应商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3)响应供应商应具有公共安全与防范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4)响应供应商应具有在档案室进行设备安装许可的涉密系统集成资质(系统集成);(5)响应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时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7)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磋商时必须出具响应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受贿查询结果截图(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行贿记录的视为无效响应,采购人将予以拒绝。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0年03月31日 14: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04月08日 14:0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宝鼎大厦二楼212室项目部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采购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A 500.00 30,0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04月13日 14:2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
    开标时间: 2020年04月13日 14:2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
    采购人名称: 昆区法院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昆都仑区稀土大街与丰盈道交叉口东
    采购人联系人: 李春光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522973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甘德尔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34619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人民南路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陈雷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3624727835
    采购文件: 竟争性磋商采购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1,49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12915139 货物 1.0 专用智能档案装备采购及集成服务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昆区法院、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