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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包】包头市第五十一中智能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2020-03-19
    包头市第五十一中智能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第五十一中智能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20〕3844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2020〕94465号
    评审日期: 2020年03月16日
    公示日期: 2020年03月19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详见政府采购公告内附件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第五十一中
    采购人地址: 昆区少先路27号
    采购人联系人: 陈志
    采购人联系方式: 1860472053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昆区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党政委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项目负责人: 柯楠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包头市第五十一中智能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20年03月16日 295,000.00 包头市派司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万达写字楼A座418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方宏武、庞润芳、陈志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第五十一中、包头市昆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