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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头市第五十一中智能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再次延期开标

    2020-03-10
    包头市第五十一中智能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再次延期开标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市第五十一中智能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20〕3844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2020〕94465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20年01月20日 08:30
    开标时间: 2020年03月16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根据包财购(2020)47号文件要求,现将包头市第五十一中智能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TKQCG2020-H002)的开标时间继续延期。开标时间暂定为2020年03月16日09:30,并根据《包头市政府采购网》的通知,开标时间随时做出调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余内容不变,望各投标单位周知。
    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第五十一中
    单位地址: 昆区少先路27号
    联系人: 陈志
    联系电话: 18604720530 18604720530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昆区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 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党政委大楼
    联系人: 柯楠
    联系电话: 2836852/2836859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第五十一中、包头市昆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