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0年包头市园林绿化建筑工程公司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提质工程苗木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20〕10458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DCZX2020-NM-1010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农林牧渔业产品\林业产品\育种和育苗\苗木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方式: | 电子评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供应商须具有一定规模的育苗基地,并具有园林苗木的培育、生产及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外地供应苗木须经有关林木种苗机构、森林苗木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并提供苗木检疫证明4、供应商所提供的苗木必须具备苗木出圃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及苗木标签5、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 投标人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6、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开标时必须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法定代表人及单位行贿案 件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有行贿记录或为出具查询结果截图的视为无效投 标,将予以拒绝。7、投标人应具备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具备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 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20年02月18日 17:0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02月25日 17:00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政府采购网 |
采购文件售价(元): A | 0.00 | B | 0.00 | C | 0.00 | D | 0.00 | E | 0.00 | F | 0.00 | G | 0.00 | |
答疑会时间: | |
答疑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03月10日 10:0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
开标时间: | 2020年03月10日 10:0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园林绿化建筑工程公司 |
采购人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南郊苗圃院内 |
采购人联系人: | 包头市园林绿化建筑工程公司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72-5220526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楼A区12层1202号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41001523099052500585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建设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吴楠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6969699 |
采购文件: |
项目预算合计: A | 4,816,247.47 | B | 2,485,163.85 | C | 2,196,793.93 | D | 1,965,203.78 | E | 1,010,361.86 | F | 3,806,012.38 | G | 570,216.73 | |
采购内容为: 12724258 | 货物 | | 1.0 | / | 12724261 | 货物 | | 1.0 | / | 12724266 | 货物 | | 1.0 | / | 12724276 | 货物 | | 1.0 | / | 12724280 | 货物 | | 1.0 | / | 12724282 | 货物 | | 1.0 | / | 12724285 | 货物 | | 1.0 | / | |
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方法 凡已注册的包头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20年02月18日 17:00至2020年02月25日 17:00 时期间登录包头政府采购网站(https://zfcg.baotou.gov.cn) 查看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包头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供应商投诉质疑管理→投标响应”或“供应商投诉质疑管理→投标邀请函”;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包头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包头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登录后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如标书需要收费请缴纳购买标书费用;投标请登陆投标书编制软件操作(注:电子评标类项目供应商必须办理ca锁(CA锁办理指引),否则无法上传标书。) 3、 答疑事项 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在“供应商投诉质疑管理→投标答疑发起”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答疑回复在“供应商投诉质疑管理→项目答疑发起”项目详情页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园林绿化建筑工程公司、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特殊声明: 1、此项目属于电子评标试运行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当电子标书递交成功后,请供应商通过“投标书软件”的“导出打印版标书”功能导出一份,打印递交到现场。必须保证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一致性,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当电子评标出现故障时,以纸质标书为准,启动开评标程序。 2、电子标试运行期间,电子开评标故障不影响供应商所有权益。 3、为保障电子标书顺利递交,请各供应商提前5小时上传。 4、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小于100M。 5、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可连wifi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 6、所有项目时间以采购公告中公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