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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式生化分析仪采购采购公告

    2020-02-12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式生化分析仪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式生化分析仪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20〕10456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政采XZDCG2020-007
    采购目录: 货物类\专用设备\医疗器械及设备\其他医疗器械及设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如是代理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如是生产企业,需提供《医 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属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企业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等内容4、法人授权委托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6、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 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7、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副本(国、地),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已三证合一,则必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供应商在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http://www. ccgp.gov.cn/cr/list 、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裁判文 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 )行贿犯罪档案,三个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 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0年02月12日 17: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02月19日 17:0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网上报名(http://zfcg.baotou.gov.cn包头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采购文件售价(元)
    A 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03月04日 10:0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建华南路包头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20年03月04日 10:00
    开标地址: 包头市建华南路包头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
    采购人联系人: 任伟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316955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8B9号楼20层2009室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060304200920010234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九原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政府采购办
    项目负责人: 樊敏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889217(15848867098)
    采购文件:
    包号 采购文件
    A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式生化分析仪采购.pdf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12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12709363 货物 1.0 干式生化分析仪一台
    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方法
                凡已注册的包头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20年02月12日 17:00至2020年02月19日 17:00 时期间登录包头政府采购网站(https://zfcg.baotou.gov.cn) 查看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包头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供应商投诉质疑管理→投标响应”或“供应商投诉质疑管理→投标邀请函”;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包头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包头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登录后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如标书需要收费请缴纳购买标书费用;投标请登陆投标书编制软件操作(注:电子评标类项目供应商必须办理ca锁(CA锁办理指引),否则无法上传标书。)
    3、 答疑事项
                  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在“供应商投诉质疑管理→投标答疑发起”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答疑回复在“供应商投诉质疑管理→项目答疑发起”项目详情页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特殊声明:
    1、此项目属于电子评标试运行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当电子标书递交成功后,请供应商通过“投标书软件”的“导出打印版标书”功能导出一份,打印递交到现场。必须保证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一致性,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当电子评标出现故障时,以纸质标书为准,启动开评标程序。
    2、电子标试运行期间,电子开评标故障不影响供应商所有权益。
    3、为保障电子标书顺利递交,请各供应商提前5小时上传。
    4、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小于100M。
    5、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可连wifi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
    6、所有项目时间以采购公告中公布的为准。
     

    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