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包】包头市九原区环保综合治理工程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公告
2019-05-21
包头市九原区环保综合治理工程采购结果公告 |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九原区环保综合治理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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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8975号 | ||||||||||||||||||
评审日期: | 2019年05月20日 | ||||||||||||||||||
公示日期: | 2019年05月20日 |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18条规定的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材料; 2.6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三个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其他证明材料等。;投标人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2.7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 2.8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3、投标单位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证书。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
采购人地址: | 政府大楼东副楼 | ||||||||||||||||||
采购人联系人: | 王恺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8025566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中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黄河大街时代广场C座1303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001206438600020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包商银行高新支行 | ||||||||||||||||||
项目负责人: | 王莉娇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2773207 | ||||||||||||||||||
采购文件: | .新建文件夹.ra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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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贺磊,马玉华,唐海燕,王凯,赵丽华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内蒙古中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内蒙古中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