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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三环路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2019-05-13

    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作为本项目采购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呼和浩特市三环路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欢迎有意向的潜在社会投资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 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三环路工程PPP项目

    2.项目计划单号:7119013917

    3.采购内容:呼和浩特市三环路工程PPP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详见“第三章 项目说明与采购需求”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申请主体

    (1)申请人可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Ø    以联合体参加的,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提交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和责任等内容;

    Ø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如有要求);

    Ø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本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资格预审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否则相关资格预审均无效;

    Ø    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联合体各方均须出资占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的出资不少于联合体出资总金额的10%;

    (2)本级政府所属的各类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平台公司参股并能对其经营活动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2. 财务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申请人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授信额度之和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

    3. 运营业绩要求

    截止本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前五年内(2015年-2019年),至少具有一个不低于20亿元PPP项目的业绩,申请人需提交已签署的能够证明其投资人或施工方或运营方身份的PPP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业主单位开具的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证明材料;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至少有一名成员单位应满足此条件。

    4. 信誉要求

    申请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级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5. 其他要求

    (1)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组成联合体除外),否则均不予通过评审。

    (2)申请人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主体信用状况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 禁止情形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Ø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Ø    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Ø    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Ø    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Ø    被责令停业的;

    Ø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Ø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三、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

    申请人自行从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网站(www.ggzyjy.com.cn)政府采购页面获取。

    四、 申请人报名时间、地点及应提供的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 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3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金海国际五金机电城E座303室)。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注:上述资料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要求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并提供1份。若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地点

    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_年5月31日10时30分。

    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呼市政府采购中心 7楼  2 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以开标场地安排大屏幕通知为准)。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 资格预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5月 31 日10:30分

    地点: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7楼  2  号开标室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2号城建大厦

    联系人:王鑫

    电  话:15134762500

     

    咨询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万达广场B座1811室

    联 系 人:王秋爽

    电    话:13581658310

     

    集中采购机构: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联 系 人:谢宁海

    电  话:0471-5988126

     

     

    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