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环境卫生管理局采购垃圾清运车及执法车项目竞争性谈判预审公告
二连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二连浩特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垃圾清运车及执法车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采购垃圾清运车及执法车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二财购准字(电子)【2016】00036号
采购文件编号:ELGGCG2016N-A0203-009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1 | 二连浩特市环境卫生管理局采购垃圾清运车及执法车项目 | 2 | 详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 213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供应商必须整包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复印件,需意向企业提供A4复印纸件加盖公章2份装订成册于报名时同时提交),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竞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及经年检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包括三证合一)、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6、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7、经营执照具有上述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8、投标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结果档案告知。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04月25日至2016年04月2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
资格审查地点:二连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科。
四、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二连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二连浩特市肯特街康宁路0088号
邮政编码:011100
联系人:窦小平、张爱军
联系电话:0479-7521849
采购单位名称:二连浩特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二连浩特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邮政编码:011100
联系人:彭树森、杜建国
联系电话:15204795312
二连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