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珠穆沁旗国土资源局东乌旗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项目通用设备及软件采购(二次) 废标公告
2020-01-30
2016年05月24日东乌珠穆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东乌珠穆沁旗国土资源局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东乌旗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项目通用设备及软件采购(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东财购准字[2016]006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予以废标,现在对公告中下列项目分包作废标处理:
第2包:软件
特此公告。
2016年06月30日
东乌珠穆沁旗国土资源局东乌旗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项目通用设备及软件采购(二次)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东乌珠穆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东乌珠穆沁旗国土资源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东乌旗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项目通用设备及软件采购(二次)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东乌旗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项目通用设备及软件采购(二次)
批准文件编号:东财购准字[2016]006号
采购文件编号:DWGGCG2016-GK006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通用设备 | 1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502350 | |
2 | 软件 | 1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75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生产或经销资质的供应商。
3. 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