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仆寺旗广播电视台中央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机房智能监控、管理及其他配套设备采购(二次)废标公告
2017年07月20日太仆寺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太仆寺旗广播电视台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中央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机房智能监控、管理及其他配套设备采购(二次)(采购项目编号:太财购准字[2017]50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北京皓翔传诚科技有限公司和西安凯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符合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第5条,所以符合本项目招标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变更采购方式的除外,现在对公告作废标处理。
特此公告。
2017年08月21日
太仆寺旗广播电视台中央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机房智能监控、管理及其他配套设备采购(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太仆寺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太仆寺旗广播电视台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中央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机房智能监控、管理及其他配套设备采购(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中央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机房智能监控、管理及其他配套设备采购(二次)
批准文件编号:太财购准字[2017]50号
采购文件编号:TQGGCG2017-GK-008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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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央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机房智能监控、管理及其他配套设备 | 93 | 见招标文件 | 501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注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和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参加投标,其必须持有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必须进行各施工现场勘查,并与采购单位沟通实施方案,费用自理。
5、监控管理平台软件、中心监控大屏软件需具备软件著作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