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审计局乘用车(轿车)(二次)询价预审公告
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审计局委托,采用询价,采购乘用车(轿车)(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乘用车(轿车)(二次)
批准文件编号:腾财购准字(电子)【2017】00039号
采购文件编号:ATX2017-1030-D03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1 | 乘用车(轿车)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2、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5、具有银行资信证明;*6、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所在地或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对象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查询结果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在有效期范围内)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6个月内纳税证明和3个月内为企业员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凭证(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9、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10、能够真实反映经销商近两年来销售业绩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等(原件);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转包和分包;
报名时需携带标有“*”资质的原件,以上全套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套供报名时使用。
投标时必须携带标有“
*
”资质原件,供专家评审评标时审验,否则按无效投标论处。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3:00—5:30时。
地点: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750312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83-8640653
采购单位名称: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审计局
地址: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审计局
邮政编码:750312
联系人:邱心宇 联系电话:18748314210
相关附件:
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监察审计局乘用车(轿车)政府采购(二次):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审计局乘用车(轿车)询价文件(二次).doc
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监察审计局乘用车(轿车)政府采购(二次):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审计局乘用车(轿车)询价文件(二次).doc
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16日